【6、在政府会计主体中,下列固定资产折旧,不正确的是( )。】在政府会计主体中,固定资产的折旧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处理内容,其目的是合理反映资产的价值损耗,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根据《政府会计制度》及相关规定,固定资产的折旧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。以下是对常见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总结,并指出其中不正确的做法。
一、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本原则
1. 使用年限法: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。
2. 工作量法:按实际工作量或使用强度计提折旧。
3. 加速折旧法:如双倍余额递减法、年数总和法等,适用于技术更新快或使用强度大的资产。
4. 残值考虑:折旧计算时应扣除预计净残值。
5. 分类管理: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适用不同的折旧政策。
二、常见的错误折旧方式(不正确做法)
序号 | 不正确做法 | 原因分析 |
1 | 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| 违反“权责发生制”原则,导致资产价值虚高,影响财务报表真实性。 |
2 | 按照成本全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| 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,固定资产应分摊到受益期间,不能一次全部费用化。 |
3 | 折旧年限随意设定,无依据 | 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确定折旧年限,不得主观随意调整。 |
4 | 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| 正确做法是即使资产已提足折旧,仍需持续关注其使用状态,但无需再计提折旧。 |
5 | 未考虑资产残值 | 折旧计算应扣除非正常损失后的残值,否则可能导致折旧金额过高。 |
三、正确做法示例
资产类别 | 折旧方法 | 说明 |
房屋及建筑物 | 平均年限法 | 一般按20-50年计提,视具体用途而定 |
专用设备 | 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 | 根据使用频率和寿命合理选择 |
通用设备 | 平均年限法 | 一般为5-10年 |
图书资料 | 平均年限法 | 一般为5-8年 |
无形资产 | 无形资产摊销 | 按预计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|
四、结论
在政府会计主体中,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要求。上述表格中列出的不正确做法,不仅违反了会计规范,还可能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造成不良影响。因此,各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和监督,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。
正确答案:
不正确的做法是: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/ 按照成本全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 / 折旧年限随意设定等(根据题目选项选择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