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券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?】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,资产的分配是按照一定的法律顺序进行的。通常情况下,债权人的权利优先于股东的权利。这种优先顺序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债务人责任的保障,也反映了资本结构中不同权益的性质差异。
在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体系中,包括中国,破产清算的财产分配顺序一般遵循以下原则:
1.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
这些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的工资、管理人报酬、公告费等,属于为实现债权人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必要支出。
2. 清偿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
企业欠付员工的工资、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金等,属于优先受偿项目。
3. 清偿税款
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,在清偿顺序中位于上述两项之后。
4. 清偿普通债权(包括债券)
债券持有人作为债权人,其债权在清偿顺序中排在前面,但需在支付完上述优先项后才能获得清偿。
5. 剩余资产按比例清偿股东
股东作为企业所有者,只有在所有债权人都得到清偿后,才可能获得剩余资产的分配。而且,优先股和普通股在分配上也有先后之分。
清偿顺序 | 项目名称 | 说明 |
1 |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| 包括清算组工资、管理人报酬、公告费等 |
2 | 职工工资及社保 | 企业欠付员工的工资、医疗、伤残补助等 |
3 | 税款 | 企业应缴未缴的税款 |
4 | 普通债权(债券) | 包括银行贷款、企业债券等 |
5 | 股东权益 | 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,仅在前几项清偿后分配剩余资产 |
总的来说,在企业破产清算中,债券持有人的清偿权优先于股东。这种制度设计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,确保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时,能够公平有序地处理债务问题。同时,这也提醒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方式时,应充分考虑风险,尤其是对于股权类投资而言,其回报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