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本销售方式计税时,增值税先按销售时收取的全部价款做价税分离,再用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;还本支出作为销售合同项下的资金支出单独核算,并保留相应凭证;涉及企业所得税时,按全额确认收入,还本支出按费用处理方式税前扣除;涉及消费税时,同样按全额销售额计税。
一、先明确计税口径
- • 全部价款: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时收到的价款。
- • 价外费用:与销售行为直接相关的补贴、返还利润、违约金等款项,按税务口径并入销售额处理。
- • 还本支出:销售后按约定返还购买方的款项,单独作为资金支出处理。
- • 价税分离:含税金额要换算为不含税金额,再计算增值税。
- • 凭证留存:合同、台账、收款记录、付款记录、会计凭证需完整保存。
二、增值税处理步骤
- 1、建立销售台账
登记客户、商品、销售金额、还本约定、付款节点、发票信息。
- 1、确定含税销售额
按销售时收取的全部价款与符合口径的价外费用确认。
- 1、换算不含税销售额
使用公式:
不含税销售额 = 含税销售额 ÷(1 + 税率或征收率)
- 1、计算增值税税额
一般计税项目按不含税销售额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。
公式:
销项税额 = 不含税销售额 × 税率
- 1、开具销售发票
按全额销售金额开具发票,让发票金额、台账金额、申报金额保持一致。
- 1、单独处理还本款
还本支出按合同、付款凭证、内部审批记录进行核算,并与销售收入核算分开列示。
三、企业所得税与发票处理
- • 收入确认:按销售时取得的全部收入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。
- • 还本支出:属于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,按费用处理方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- • 凭证资料:保留销售合同、还本协议、付款凭证、收款记录、记账凭证。
- • 发票开具:销售发票按全额开具;还本款按资金支出或往来事项留存对应凭证。
四、速查表
| 项目 | 处理方式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
| 增值税销售额 | 按不含税全部价款 | 还本支出单独核算 |
| 增值税申报 | 按全额填报 | 与发票、台账一致 |
| 企业所得税收入 | 按全额确认 | 还本支出按费用处理 |
| 发票开具 | 按全额开具 | 还本款另行留存凭证 |
| 消费税 | 按全额销售额 | 适用于应税消费品业务 |
五、常见场景对照
| 场景 | 增值税处理 | 企业所得税处理 | 发票处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还本销售 | 按全额销售额计算 | 全额确认收入,还本支出按费用处理 | 按全额开具 |
| 折扣销售 | 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时,按折扣后销售额计算 | 按实际折扣后收入处理 | 按折扣后金额开具 |
| 以旧换新 |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计算 | 新货物销售按全额确认收入,旧货收购作为业务支出处理 | 按新货物销售额开具 |
六、办理资料清单
- • 销售合同或订单。
- • 还本销售协议、补充协议。
- • 商品或服务销售台账。
- • 客户付款凭证。
- • 企业开具的发票。
- • 还本款支付凭证。
- • 企业内部审批记录。
- • 会计凭证、明细账、辅助账。
七、执行要点
- • 增值税销售额按全额计算,还本支出作为资金支出单独处理。
- • 企业所得税按全额确认收入,还本支出按费用口径税前扣除。
- • 发票、台账、申报、会计记录保持同一口径。
- • 还本支出资料保留完整,便于后续核对与审计配合。
免责声明:本说明按公开政策口径整理,便于业务理解;实际办理时,请按最新文件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