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飞,字鹏举,相州汤阴人。少负气节,沉厚寡言,家贫力学,尤好《左氏春秋》、孙吴兵法。年二十,以敢战闻于乡里。时金人南侵,中原板荡,飞慨然有志恢复,遂应募为兵。
及长,隶刘韐麾下,屡立战功。后从宗泽,屡与金人战,皆有功。泽卒,飞率部属转战河北,屡败金军。建炎四年,金人攻扬州,飞以孤军守淮西,力战不退,金人不能克。
绍兴元年,张俊讨杨么于洞庭湖,飞奉命助之,大破贼众,斩获甚众。时金人复南犯,飞请出师北伐,未得允。后金人陷襄阳六郡,飞上书请讨,高宗嘉其忠,乃授湖北路制置使,兼荆湖南北宣抚使。
飞治军严整,赏罚分明,士卒乐为之用。每战,必先登,身被重甲,所向披靡。金人畏之,号曰“岳爷爷”,不敢轻犯其境。尝谓诸将曰:“文臣不爱钱,武臣不惜死,天下太平矣。”其志节如此。
绍兴十年,金人再犯,飞率军北伐,连战皆捷,收复河南诸郡。金人惧,欲议和,飞力谏不可,曰:“和议非久安之道,愿陛下勿听。”然朝中主和者多,遂召飞还,罢其兵权。飞愤懑,叹曰:“十年之力,废于一旦!”
后秦桧等诬以谋反,赐死于大理寺狱。临刑前,飞神色自若,曰:“天日昭昭!天日昭昭!”时年三十九。百姓闻之,莫不泣下,天下冤之。
呜呼!岳飞之忠,可谓至矣。然终为奸佞所害,悲夫!后世之人,当以此为鉴,明忠奸之辨,守正道而行之。